MT 303.1-1992
发电煤粉锅炉用舒兰矿务局煤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1992-05-07 实施时间:1992-12-01


MT 303.1-1992是一项关于发电煤粉锅炉用舒兰矿务局煤技术条件的标准。该标准主要规定了舒兰矿务局煤在发电煤粉锅炉中的使用要求,包括煤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热值、灰熔点、挥发分、硫分、粘结指数等指标要求。

舒兰矿务局煤是一种适用于发电煤粉锅炉的煤种,其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热值等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舒兰矿务局煤的挥发分不得低于20%,灰分不得高于20%,硫分不得高于1.5%,粘结指数不得低于50%,热值不得低于23MJ/kg。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舒兰矿务局煤的灰熔点不得低于1250℃,以确保煤在锅炉中的燃烧效果。

在使用舒兰矿务局煤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煤的粒度应符合锅炉的要求,一般要求煤的粒度在0.5-2mm之间。

2. 煤的含水率不得超过8%,否则会影响煤的燃烧效果。

3. 煤的灰分含量过高会导致锅炉结渣,影响锅炉的正常运行。

4. 煤的硫分含量过高会导致锅炉排放的SO2浓度过高,对环境造成污染。

5. 煤的挥发分含量过低会导致煤的燃烧不充分,影响锅炉的热效率。

综上所述,MT 303.1-1992标准对于发电煤粉锅炉用舒兰矿务局煤的技术条件进行了详细规定,对于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行和热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标准
GB/T 5751-2006 煤的灰熔融性测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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