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 1162.1-2011
矿灯 第1部分:通用要求
发布时间:2011-11-16 实施时间:2012-05-01


矿灯是矿山、隧道等矿井作业场所必备的照明设备,其安全性能、可靠性能和环境适应性能直接关系到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工作效率。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本标准制定了矿灯的通用要求。

1. 安全性能要求
矿灯的安全性能是指在正常使用和异常情况下,矿灯不会对人员和设备造成危害。本标准规定了矿灯的以下安全性能要求:
(1)矿灯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矿灯应具有防爆、防水、防尘、防腐蚀等性能;
(3)矿灯应具有过充电、过放电、过流、过温等保护功能;
(4)矿灯应具有紧急停止功能;
(5)矿灯应具有低电量报警功能。

2. 可靠性能要求
矿灯的可靠性能是指在规定的使用寿命内,矿灯能够正常工作,不出现故障。本标准规定了矿灯的以下可靠性能要求:
(1)矿灯应具有长寿命、高可靠性、低维护成本等特点;
(2)矿灯应具有良好的抗震、抗振性能;
(3)矿灯应具有良好的防护性能,能够适应恶劣的工作环境。

3. 环境适应性能要求
矿灯的环境适应性能是指在不同的工作环境下,矿灯能够正常工作。本标准规定了矿灯的以下环境适应性能要求:
(1)矿灯应具有良好的防水、防尘、防腐蚀性能;
(2)矿灯应具有良好的耐高温、耐低温性能;
(3)矿灯应具有良好的抗电磁干扰性能。

相关标准
GB 7957-2003 矿用防爆灯
GB 12476.1-2000 矿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9889-2005 矿用电气设备 防爆型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MT 1162.2-2011 矿灯 第2部分:充电式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