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主排水系统是煤矿生产中的重要设施,其运行状态直接影响煤矿生产和安全。为了提高煤矿主排水系统的节能水平,降低能源消耗和运行成本,保护环境,本标准制定了煤矿在用主排水系统节能监测的方法和判定规则。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在用主排水系统的节能监测和判定。
2.术语和定义
2.1 主排水系统
指煤矿井下的主要排水系统,包括井下水泵站、井下水管道、井口水泵站、井口水管道等。
2.2 节能监测
指对主排水系统的能源消耗进行监测和分析,以确定节能措施的实施效果。
2.3 节能措施
指对主排水系统进行的节能改造和优化,包括改进设备、优化运行、提高效率等。
3.节能监测方法
3.1 监测内容
节能监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主排水系统的能源消耗情况;
(2)主排水系统的运行状态;
(3)主排水系统的节能措施实施情况。
3.2 监测方法
节能监测应采用实测和计算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1)对主排水系统的能源消耗进行实测;
(2)对主排水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测;
(3)对主排水系统的节能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计算。
3.3 监测周期
节能监测应按照煤矿主排水系统的运行情况和节能措施的实施情况,确定监测周期,一般不少于半年。
4.判定规则
4.1 节能效果判定
节能效果应按照以下指标进行判定:
(1)主排水系统的能源消耗量;
(2)主排水系统的运行效率;
(3)主排水系统的节能措施实施效果。
4.2 判定方法
节能效果的判定应采用实测和计算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1)对主排水系统的能源消耗量进行实测;
(2)对主排水系统的运行效率进行实测;
(3)对主排水系统的节能措施实施效果进行计算。
4.3 判定标准
节能效果的判定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1)主排水系统的能源消耗量应降低10%以上;
(2)主排水系统的运行效率应提高10%以上;
(3)主排水系统的节能措施实施效果应达到预期目标。
相关标准
GB/T 17167-1997 煤矿排水系统设计规范
GB/T 17168-1997 煤矿排水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
GB/T 17169-1997 煤矿排水系统运行与维护规范
GB/T 17170-1997 煤矿排水系统安全规范
GB/T 17171-1997 煤矿排水系统环境保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