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 990-2006
矿用防爆柴油机通用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2006-08-19 实施时间:2006-12-01


矿用防爆柴油机是在煤矿等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柴油机,其安全性能、环境适应性、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比普通柴油机更高。MT 990-2006 矿用防爆柴油机通用技术条件是我国针对矿用防爆柴油机制定的标准,下面将对该标准进行介绍。

一、技术要求
1. 矿用防爆柴油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 矿用防爆柴油机应具有防爆性能,能够在煤尘、甲烷等易燃易爆气体环境下安全运行。
3. 矿用防爆柴油机应具有良好的环境适应性,能够在高温、低温、高海拔等恶劣环境下正常运行。
4. 矿用防爆柴油机应具有良好的可靠性,能够长时间稳定运行,故障率低。

二、试验方法
1. 矿用防爆柴油机应进行型式试验和出厂检验,试验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 矿用防爆柴油机应进行防爆性能试验,试验应在专门的试验场所进行。
3. 矿用防爆柴油机应进行环境适应性试验,试验应在高温、低温、高海拔等恶劣环境下进行。
4. 矿用防爆柴油机应进行可靠性试验,试验应模拟实际使用条件,检测其故障率。

三、检验规则和标志
1. 矿用防爆柴油机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2. 矿用防爆柴油机应在机身上标明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信息。
3. 矿用防爆柴油机应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四、包装、运输、贮存
1. 矿用防爆柴油机应进行适当的包装,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2. 矿用防爆柴油机应在运输过程中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安全运输。
3. 矿用防爆柴油机应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下贮存,以保证其性能不受影响。

相关标准:
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 3836.2-2010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防爆型“d”
GB 3836.3-2010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防爆型“e”
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防爆型“i”
GB 3836.5-2010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防爆型“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