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733.4-1997
高炉喷吹用永城矿务局煤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1997-12-12 实施时间:1998-07-01


高炉喷吹用永城矿务局煤是指用于高炉喷吹的永城矿务局生产的煤。该煤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热值、灰熔点、挥发分、硫分、粒度等指标要求如下:

1.物理性质
煤的外观应为黑色,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的裂纹和破碎。煤的密度应大于1.3g/cm³,煤的水分应小于8%。

2.化学性质
煤的灰分应小于20%,挥发分应大于20%,硫分应小于1.5%,煤的发热量应大于24MJ/kg。

3.热值
煤的发热量应大于24MJ/kg。

4.灰熔点
煤的灰熔点应大于1250℃。

5.挥发分
煤的挥发分应大于20%。

6.硫分
煤的硫分应小于1.5%。

7.粒度
煤的粒度应符合高炉喷吹用煤的要求,一般为3-25mm。

除了上述指标要求外,本标准还对煤的贮存、运输、使用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煤的贮存应在干燥、通风、防潮的条件下进行,煤的运输应注意防潮、防晒、防震动,煤的使用应按照高炉喷吹用煤的使用要求进行。

相关标准
GB/T 5751-2006 高炉喷吹用煤
GB/T 5752-2006 高炉喷吹用焦炭
GB/T 5753-2006 高炉喷吹用煤焦油
GB/T 5754-2006 高炉喷吹用煤气
GB/T 5755-2006 高炉喷吹用煤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