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隔爆型电动激振器是一种用于煤矿、金属矿山等爆炸性气体环境下的振动设备。为了保证矿用隔爆型电动激振器的安全可靠性,提高其性能,本标准制定了以下技术要求:
1.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应符合GB/T 2900.1-2008《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规定。
2. 分类:矿用隔爆型电动激振器按其结构形式分为固定式和可调式两种。
3. 技术要求:矿用隔爆型电动激振器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1)额定电压:矿用隔爆型电动激振器的额定电压应符合GB/T 14048.1-2016《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规定。
(2)额定频率:矿用隔爆型电动激振器的额定频率应为50Hz。
(3)额定功率:矿用隔爆型电动激振器的额定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4)防护等级:矿用隔爆型电动激振器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的规定。
(5)隔爆等级:矿用隔爆型电动激振器的隔爆等级应符合GB 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规定。
(6)温升:矿用隔爆型电动激振器的温升应符合GB/T 10068-2008《电动机额定温升和温升试验方法》的规定。
(7)噪声:矿用隔爆型电动激振器的噪声应符合GB/T 12534-2018《机械振动 声振特性测量》的规定。
4. 试验方法:矿用隔爆型电动激振器应按照本标准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5. 检验规则:矿用隔爆型电动激振器的检验应符合GB/T 2828.1-2012《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计划抽样的程序》的规定。
6. 标志:矿用隔爆型电动激振器应按照本标准的标志要求进行标志。
7. 包装、运输和贮存:矿用隔爆型电动激振器的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T 191-2008《包装通用术语》、GB/T 13384-2008《包装运输图示》和GB/T 15464-2008《产品贮存通则》的规定。
相关标准
GB/T 2900.1-2008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4048.1-201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0068-2008 电动机额定温升和温升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