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074-1992
林用门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1992-03-21 实施时间:1992-11-01


林用门式起重机是一种用于林业生产的起重机械,主要用于林木采伐、运输和装卸等作业。本标准适用于林用门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

一、起重机的结构
1. 林用门式起重机应由门式架、起重机构、电气控制系统、液压系统和传动系统等组成。
2. 门式架应采用钢结构,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够承受起重机的自重和工作负荷。
3. 起重机构应包括起重机械、起重机钩、钢丝绳、滑轮组、限位器等部件,能够满足起重机的工作要求。
4. 电气控制系统应包括主控制器、限位器、电动机、电缆等部件,能够实现起重机的各项功能。
5. 液压系统应包括液压泵、液压缸、液压管路等部件,能够实现起重机的液压控制功能。
6. 传动系统应包括减速器、联轴器、传动轴等部件,能够实现起重机的传动功能。

二、起重机的性能
1. 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额定起升高度、额定工作级别、额定工作循环等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起重机的运行速度、起升速度、行走速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 起重机的噪声、振动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4. 起重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善,能够确保起重机的安全运行。

三、起重机的安全保护
1. 起重机应设置限位器、重载保护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
2. 起重机应设置紧急停车装置,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停止起重机的运行。
3. 起重机应设置防坠器、防风器等安全装置,能够确保起重机的安全运行。

四、试验方法
1. 起重机应进行出厂试验和定期检验,确保起重机的性能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有效性。
2. 出厂试验应包括静载试验、动载试验、功能试验等。
3. 定期检验应包括起重机的机械状态、电气状态、液压状态等方面的检查。

五、检验规则和标志
1. 起重机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本标准的要求。
2. 起重机应进行出厂检验和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起重机应在明显位置标注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额定起升高度、制造厂家、出厂日期等信息。

六、包装、运输和贮存
1. 起重机应进行适当的包装,确保起重机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2. 起重机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本标准的要求。
3. 起重机在贮存过程中应进行适当的防腐处理,确保起重机的使用寿命。

相关标准
GB/T 3811-2008 通用起重机制造、安装和维修质量验收规范
GB/T 14406-2017 通用起重机安全规程
GB/T 5905-2011 起重机电气设备的通用技术条件
GB/T 5906-2017 起重机液压系统的通用技术条件
GB/T 5907-2017 起重机传动机构的通用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