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172-1995
全国森林火险天气等级
发布时间:1995-06-22 实施时间:1996-12-01


森林火灾是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需要对森林火险天气进行科学评估和预警。LY/T 1172-1995全国森林火险天气等级标准就是为了满足这一需求而制定的。

该标准将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分为5级,分别为低度、中度、高度、极高度和特别高度。其中,低度为最低级别,特别高度为最高级别。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天气条件和防火措施。例如,低度火险天气等级下,天气条件为相对湿度大于等于40%、风力小于等于3级、无明显的火源,防火措施为加强巡逻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扑灭火源。

根据LY/T 1172-1995标准,各地森林防火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气象条件和森林火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和预警机制。例如,在高度火险天气等级下,可以采取加强巡逻、加强火源管控、提高扑火能力等措施,同时加强预警和宣传,提醒公众注意防火。

LY/T 1172-1995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森林防火能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标准也为各地森林防火部门提供了科学的参考和指导,有助于提高防火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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