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736-2008
盆栽春石斛产品质量等级
发布时间:2008-03-31 实施时间:2008-05-01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盆栽春石斛产品的质量等级、外观要求、尺寸要求、质量要求、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二、术语和定义
2.1 盆栽春石斛:指以春石斛为原料,经过人工培育、栽培而成的盆栽植物。
2.2 质量等级:指盆栽春石斛产品按照质量等级划分的标准。
2.3 外观要求:指盆栽春石斛产品外观的要求,包括植株形态、叶片形态、花朵形态等。
2.4 尺寸要求:指盆栽春石斛产品的尺寸要求,包括植株高度、叶片长度、花朵大小等。
2.5 质量要求:指盆栽春石斛产品的质量要求,包括植株健康状况、病虫害情况等。
2.6 包装:指盆栽春石斛产品的包装要求,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等。
2.7 标志:指盆栽春石斛产品的标志要求,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
2.8 运输:指盆栽春石斛产品的运输要求,包括运输方式、运输温度等。
2.9 贮存:指盆栽春石斛产品的贮存要求,包括贮存温度、贮存时间等。

三、质量等级
3.1 一等品:植株健康,无病虫害,植株形态美观,叶片饱满,花朵鲜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2 二等品:植株健康,无严重病虫害,植株形态较美观,叶片较饱满,花朵较鲜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3 三等品:植株健康,无严重病虫害,植株形态一般,叶片一般,花朵一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外观要求
4.1 植株形态:植株形态应整齐,枝条分布均匀,无明显死亡或枯黄现象。
4.2 叶片形态:叶片应饱满,色泽鲜绿,无明显病斑或虫害。
4.3 花朵形态:花朵应鲜艳,花瓣饱满,无明显病斑或虫害。

五、尺寸要求
5.1 植株高度:一等品高度应在30cm以上,二等品高度应在25cm以上,三等品高度应在20cm以上。
5.2 叶片长度:一等品叶片长度应在15cm以上,二等品叶片长度应在12cm以上,三等品叶片长度应在10cm以上。
5.3 花朵大小:一等品花朵直径应在5cm以上,二等品花朵直径应在4cm以上,三等品花朵直径应在3cm以上。

六、质量要求
6.1 植株健康状况:植株应健康,无明显病害或虫害。
6.2 病虫害情况:植株应无严重病虫害,如有轻微病虫害应在包装前进行处理。

七、包装
7.1 包装材料: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异味。
7.2 包装方式:包装应牢固,防止植株移位或损坏。

八、标志
8.1 产品名称:应标明产品名称为“盆栽春石斛”。
8.2 生产厂家:应标明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
8.3 生产日期:应标明生产日期或批号。

九、运输
9.1 运输方式:应采用适当的运输方式,防止植株移位或损坏。
9.2 运输温度:应控制运输温度,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对植株造成影响。

十、贮存
10.1 贮存温度:应控制贮存温度,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对植株造成影响。
10.2 贮存时间:应控制贮存时间,避免长时间贮存对植株造成影响。

相关标准
GB/T 1962.1-2001 盆栽植物
GB/T 1962.2-2001 盆栽花卉
GB/T 1962.3-2001 盆栽观叶植物
GB/T 1962.4-2001 盆栽观花植物
GB/T 1962.5-2001 盆栽观果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