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063-2008
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
发布时间:2008-09-03 实施时间:2008-12-01


森林火灾是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必须对森林火险区进行科学划分和管理。LY/T 1063-2008 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的制定,就是为了规范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的划分和管理,提高森林火险预警和防范能力。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的划分原则和方法;
2. 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的划分标准;
3. 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的划分结果;
4. 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的管理和应用。

根据该标准,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特别重点区、重点区、一般区、低危区和无危区。划分等级的依据主要包括森林火险气象条件、森林火险物理条件、森林火险人为因素等。

特别重点区是指森林火险气象条件、森林火险物理条件、森林火险人为因素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火灾易发、易蔓延、易扩大,且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区域。重点区是指火灾易发、易蔓延、易扩大,但一旦发生火灾后果相对较轻的区域。一般区是指火灾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但一旦发生火灾后果较轻的区域。低危区是指火灾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一旦发生火灾后果较轻的区域。无危区是指火灾发生的可能性极小,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可以忽略的区域。

根据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的划分结果,可以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特别重点区和重点区,应加强火灾监测和预警,加强火灾防范和扑救力量的配置,加强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一般区和低危区,应加强火灾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加强火源管理和火灾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对于无危区,应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总之,LY/T 1063-2008 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的制定,为全国森林火险防范工作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指导,有助于提高森林火险预警和防范能力,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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