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777-2008
森林食品 质量安全通则
发布时间:2008-09-03 实施时间:2008-12-01


森林食品是指生长在森林中的野生植物和动物,是一种天然、绿色、健康的食品资源。然而,由于采摘、捕捞、养殖等环节的不规范和管理不到位,森林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国家林业局制定了LY/T 1777-2008《森林食品 质量安全通则》。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森林食品的分类和定义。根据采摘、捕捞、养殖等方式的不同,将森林食品分为野生植物、野生动物和林下养殖动物三类,并对其定义进行了详细说明。

2. 森林食品的生产和加工。规定了森林食品的生产和加工要求,包括采摘、捕捞、养殖、加工、包装等环节的要求,以确保森林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3. 森林食品的质量控制。规定了森林食品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采摘、捕捞、养殖、加工、包装等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求,以确保森林食品的质量稳定和一致性。

4. 森林食品的安全管理。规定了森林食品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采摘、捕捞、养殖、加工、包装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以确保森林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5. 森林食品的标识和包装。规定了森林食品的标识和包装要求,包括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等信息的标注要求,以及包装材料、包装方式等要求。

6. 森林食品的检验和检测。规定了森林食品的检验和检测要求,包括对采摘、捕捞、养殖、加工、包装等环节的检验和检测要求,以确保森林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7. 森林食品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规定了森林食品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包括野生植物、野生动物和林下养殖动物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以及森林食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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