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高湿场所用木地板是指在相对湿度大于85%、温度在10℃~40℃范围内的场所使用的木地板。这种场所通常包括浴室、桑拿房、游泳池、厨房等。由于这些场所的湿度较高,普通的木地板容易受潮、变形、开裂等问题,因此需要特殊的木地板来适应这种环境。
LY/T 1854-2009标准对室内高湿场所用木地板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材料要求:室内高湿场所用木地板的材料应该是具有防潮、防腐、防霉等特性的木材或木材复合材料。这些材料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2.尺寸要求:室内高湿场所用木地板的长度、宽度、厚度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同时,这些木地板应该具有较好的平整度和尺寸稳定性。
3.表面要求:室内高湿场所用木地板的表面应该平整、光滑、无明显瑕疵。同时,这些木地板的表面应该经过防水处理,以保证其在高湿环境下的使用寿命。
4.安装要求:室内高湿场所用木地板的安装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在安装过程中,应该注意保持地面的干燥和通风,以避免木地板受潮。
5.试验方法:LY/T 1854-2009标准还规定了室内高湿场所用木地板的试验方法,包括静态弯曲试验、表面硬度试验、耐磨试验、防水性能试验等。
除了上述要求外,LY/T 1854-2009标准还规定了室内高湿场所用木地板的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这些规定旨在保证室内高湿场所用木地板的质量和使用寿命,同时也方便消费者选择和使用这些产品。
相关标准
GB/T 18103-2017 木地板
GB/T 20240-2006 木地板耐磨性能试验方法
GB/T 20241-2006 木地板表面硬度试验方法
GB/T 20242-2006 木地板静态弯曲试验方法
GB/T 20243-2006 木地板防水性能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