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2009-2012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制图规范
发布时间:2012-02-23 实施时间:2012-07-01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制图是指根据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的图件,用于指导和管理县级林地保护利用工作。该标准规定了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制图的基本要求、制图内容、制图规范、制图技术要求、制图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要求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制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保证制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制图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地反映林地资源的分布、类型、数量、质量、利用现状和发展趋势等情况。

二、制图内容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制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1.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图;
2.林地保护利用分区图;
3.林地保护利用详细规划图;
4.林地保护利用专题图。

三、制图规范
1.制图比例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小于1:50000;
2.制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采用国家标准符号和颜色;
3.制图应注明比例尺、图名、制图单位、制图日期等信息;
4.制图应注明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单位、审核单位、批准单位等信息。

四、制图技术要求
1.制图应采用计算机辅助制图技术,制图软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2.制图应采用高精度地形图、遥感影像图等基础数据,确保制图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制图应采用标准字体和字号,字迹清晰、工整、美观。

五、制图质量要求
1.制图应准确、完整、清晰、美观;
2.制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无错误、痕迹、涂改等现象;
3.制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无模糊、断线、重影等现象。

相关标准:
GB/T 50322-2017林业规划制图规范
GB/T 50323-2017林业规划制图技术要求
GB/T 50324-2017林业规划制图质量要求
GB/T 50325-2017林业规划制图基本要求
GB/T 50326-2017林业规划制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