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2530-2015
光皮树苗木质量分级
发布时间:2015-10-19 实施时间:2016-01-01


光皮树是一种常见的落叶乔木,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观赏价值。为了保证光皮树苗木的质量,促进光皮树苗木的生产和流通,制定了LY/T 2530-2015《光皮树苗木质量分级》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光皮树苗木的质量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四级为最低级别。光皮树苗木的质量分级主要根据苗木的高度、胸径、冠幅、根系和枝条等方面进行评定。

具体来说,一级光皮树苗木的高度应在1.8米以上,胸径应在2.5厘米以上,冠幅应在1.5米以上,根系应发达,枝条应整齐。二级光皮树苗木的高度应在1.5-1.8米之间,胸径应在2.0-2.5厘米之间,冠幅应在1.2-1.5米之间,根系应较为发达,枝条应整齐。三级光皮树苗木的高度应在1.2-1.5米之间,胸径应在1.5-2.0厘米之间,冠幅应在1.0-1.2米之间,根系应稍显发达,枝条应稍显杂乱。四级光皮树苗木的高度应在1.0-1.2米之间,胸径应在1.0-1.5厘米之间,冠幅应在0.8-1.0米之间,根系应一般,枝条应杂乱。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光皮树苗木的外观质量、生长状态、病虫害情况等方面的要求。例如,光皮树苗木的外观应整洁、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等;生长状态应良好,根系应发达,枝条应整齐;病虫害情况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相关标准:
GB/T 13926-2018 木材术语
GB/T 18107-2017 林木种苗质量分级
GB/T 18108-2017 林木种苗检验规程
GB/T 18109-2017 林木种苗包装、运输和贮存
GB/T 18110-2017 林木种苗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