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园是指以森林为主体,以自然景观、文化景观、人文景观为辅助,以生态保护、科普教育、旅游观光为主要功能,具有一定规模和完整性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等综合性公园。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服务是指在森林公园内为游客提供的生态旅游服务,包括生态导览、生态教育、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等服务。
本标准主要包括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服务的组织管理、生态导览服务、生态教育服务、生态保护服务、生态修复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1. 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服务的组织管理
森林公园应当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服务管理机构,明确生态环境服务的职责和任务,制定生态环境服务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生态环境服务档案,定期开展生态环境服务评估和监测,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服务体系。
2. 生态导览服务
生态导览服务是指为游客提供的生态旅游导览服务。森林公园应当建立生态导览服务体系,制定生态导览服务方案,明确导览路线和导览点,配备专业的生态导览人员,提供专业的生态导览服务。
3. 生态教育服务
生态教育服务是指为游客提供的生态教育服务。森林公园应当建立生态教育服务体系,制定生态教育服务方案,开展生态教育活动,提供专业的生态教育服务。
4. 生态保护服务
生态保护服务是指为游客提供的生态保护服务。森林公园应当建立生态保护服务体系,制定生态保护服务方案,开展生态保护活动,提供专业的生态保护服务。
5. 生态修复服务
生态修复服务是指为游客提供的生态修复服务。森林公园应当建立生态修复服务体系,制定生态修复服务方案,开展生态修复活动,提供专业的生态修复服务。
相关标准
GB/T 28882-2012 森林公园分类与评价
GB/T 28883-2012 森林公园规划设计规范
GB/T 28884-2012 森林公园建设与管理规范
GB/T 28885-2012 森林公园旅游服务规范
GB/T 28886-2012 森林公园生态环境监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