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2885-2017
竹百叶窗帘
发布时间:2017-06-05 实施时间:2017-09-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竹百叶窗帘的生产、检验、包装和运输。
二、材料
1. 竹子应选用无虫蛀、无裂纹、无霉变、无变形的竹子。
2. 竹子的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竹子的颜色应均匀,不得有明显的色差。
三、制作
1. 竹百叶窗帘的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竹百叶窗帘的竹子应整齐排列,不得有松散、歪斜、缺失等现象。
3. 竹百叶窗帘的绳子应牢固,不得有断裂、脱落等现象。
4. 竹百叶窗帘的操作应灵活,不得卡滞、卡死等现象。
四、检验
1. 竹百叶窗帘应进行外观检验、尺寸检验、操作性能检验等。
2. 竹百叶窗帘的外观应无明显的破损、变形、色差等现象。
3. 竹百叶窗帘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4. 竹百叶窗帘的操作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五、标志
1. 竹百叶窗帘应在明显位置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2. 竹百叶窗帘应标注本标准编号。
六、包装
1. 竹百叶窗帘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2. 竹百叶窗帘的包装应符合运输要求。
七、运输
1. 竹百叶窗帘的运输应采用适当的运输工具。
2. 竹百叶窗帘的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3325-2008 竹材
GB/T 3326-2008 竹制品
GB/T 3327-2008 竹制家具
GB/T 3328-2008 竹篾制品
GB/T 3329-2008 竹编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