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3023-2018
园林机械 以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便携式吹、吸及吹吸风机
发布时间:2018-12-29 实施时间:2019-05-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便携式吹、吸及吹吸风机。

二、术语和定义
2.1 便携式吹、吸及吹吸风机
指用于吹、吸及吹吸园林废弃物、落叶、灰尘等的便携式机械设备。

2.2 锂离子电池
指以锂离子为正极材料的电池。

2.3 额定电压
指电池的额定电压。

2.4 额定容量
指电池的额定容量。

2.5 充电时间
指电池从放电状态充电至额定电压所需的时间。

2.6 连续工作时间
指设备在额定负载下连续工作的时间。

2.7 风量
指设备在额定负载下的风量。

2.8 风速
指设备在额定负载下的风速。

三、技术要求
3.1 外观质量
便携式吹、吸及吹吸风机的外观应无明显变形、裂纹、划痕、氧化、脱漆等缺陷。

3.2 电气性能
(1)额定电压:应符合产品标识要求。
(2)额定容量:应符合产品标识要求。
(3)充电时间:应符合产品标识要求。
(4)连续工作时间:应符合产品标识要求。

3.3 功能性能
(1)风量:应符合产品标识要求。
(2)风速:应符合产品标识要求。

3.4 安全性能
(1)电池过充保护:当电池充电至额定电压后,应自动停止充电。
(2)电池过放保护:当电池放电至一定程度后,应自动停止放电。
(3)短路保护:当设备发生短路时,应自动停止工作。
(4)过载保护:当设备超过额定负载时,应自动停止工作。

3.5 噪声
设备在额定负载下的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试验方法
4.1 外观质量
对便携式吹、吸及吹吸风机进行目测检查。

4.2 电气性能
(1)额定电压、额定容量、充电时间:使用标准充电器对电池进行充电,记录充电时间和充电电流。
(2)连续工作时间:将设备放置在额定负载下运行,记录运行时间。

4.3 功能性能
(1)风量、风速:使用风量计和风速计对设备进行测试。

4.4 安全性能
(1)电池过充保护、电池过放保护、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对设备进行实验,模拟相应故障情况,检查设备是否能够自动停止工作。

4.5 噪声
使用噪声计对设备进行测试。

五、检验规则
5.1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处理。

5.2 电气性能、功能性能、安全性能、噪声
电气性能、功能性能、安全性能、噪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处理。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便携式吹、吸及吹吸风机应当标注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
(2)额定电压、额定容量、充电时间、连续工作时间、风量、风速等技术参数;
(3)生产日期或批号。

6.2 包装
便携式吹、吸及吹吸风机应当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6.3 运输和贮存
便携式吹、吸及吹吸风机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当避免受到撞击、挤压、潮湿等影响。

相关标准
GB/T 18287-2013 锂离子电池通用技术要求
GB/T 19639-2018 园林机械 便携式割草机
GB/T 19640-2018 园林机械 便携式割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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