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高寒区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二、术语和定义
2.1 沙化土地
指由于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导致的土地表层土壤质量下降,土壤结构疏松,水分保持能力降低,植被覆盖度下降,土地逐渐向沙漠化方向演变的土地。
2.2 综合治理
指通过采取多种措施,综合利用水、土、植物等资源,改善土地环境,提高土地质量,达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2.3 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工程
指对沙化土地进行治理的工程,包括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土地改良等措施。
三、技术要求
3.1 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工程应根据治理区域的地形、气候、土壤等特点,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3.2 水土保持措施应包括防风固沙、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措施。
3.3 植被恢复措施应包括选用适宜的植物种类、植物配置、植物密度等措施。
3.4 土地改良措施应包括改良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等措施。
3.5 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工程应采用科学的施工方法,确保治理效果和治理质量。
四、工程设计
4.1 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工程的设计应根据治理区域的地形、气候、土壤等特点,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4.2 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应根据治理区域的降雨量、坡度、土壤类型等因素,确定相应的措施。
4.3 植被恢复措施的设计应根据治理区域的植被类型、土壤类型等因素,确定相应的植物种类、植物配置、植物密度等。
4.4 土地改良措施的设计应根据治理区域的土壤类型、土壤质量等因素,确定相应的改良措施。
五、施工
5.1 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5.2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5.3 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治理效果和治理质量。
六、验收
6.1 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
6.2 验收应根据设计方案和施工要求,对治理效果和治理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6.3 验收合格后应出具验收报告,并进行档案管理。
相关标准
GB/T 19296-2018 防风固沙技术规范
GB/T 19297-2018 水源涵养技术规范
GB/T 19298-2018 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T 19299-2018 植被恢复技术规范
GB/T 19300-2018 土地改良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