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3230-2020
人造板及其制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分级
发布时间:2020-12-29 实施时间:2021-06-01
人造板是一种由木材或其他植物纤维材料制成的板材,广泛应用于家具、建筑、装饰等领域。然而,人造板中常含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如甲醛、苯等,这些化合物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因此,制定人造板及其制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分级标准,对于保障人类健康和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该标准将人造板及其制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E0、E1、E2、E3和E4。其中,E0级别为最高级别,表示人造板及其制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释放量极低,符合环保要求;E1、E2、E3级别依次递增,释放量逐渐增加;E4级别为最低级别,表示人造板及其制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释放量超标,不符合环保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人造板及其制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的检测方法和评价标准。检测方法包括静态条件下的气相色谱法和动态条件下的小型试验箱法,评价标准则根据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释放量将人造板及其制品分为五个等级。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人造板及其制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的标识要求,要求在产品上标注相应的等级。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促进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环保生产和使用,保障人类健康和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标准也为相关企业提供了技术指导和标准参考,推动了人造板及其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相关标准
GB/T 11718-2019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的测定
GB/T 18580-2017 家具限用物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限量
GB/T 17657-2013 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324-2018 人造板及其制品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GB/T 9846-2015 人造板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