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 8913-1999
矿用人车 安全要求
发布时间:1999-06-28 实施时间:2000-01-01
矿用人车是矿山生产中必不可少的设备之一,它主要用于矿山井下人员和物资的运输。由于矿山环境的特殊性,矿用人车的安全性要求非常高。为了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和稳定,国家制定了《矿用人车 安全要求》标准(JB 8913-1999)。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矿用人车的结构要求:矿用人车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够承受井下环境的振动和冲击。车体应具有防爆、防火、防尘、防水等性能,以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矿用人车的性能要求:矿用人车应具有良好的行驶性能和操纵性能,能够适应井下道路的复杂情况。车辆的制动、转向、加速等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
3. 矿用人车的安全装置要求:矿用人车应配备安全装置,包括制动装置、安全带、灭火器、紧急停车装置等。这些安全装置应能够有效地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 矿用人车的使用要求:矿用人车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
5. 矿用人车的维护和检修要求:矿用人车的维护和检修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1. GB/T 3277-2008 矿用机车
2. GB/T 3278-2008 矿用电动机车
3. GB/T 3279-2008 矿用内燃机车
4. GB/T 3280-2008 矿用牵引车
5. GB/T 3281-2008 矿用自卸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