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6513-2002
锅炉灭火保护装置
发布时间:2002-07-16 实施时间:200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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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灭火保护装置是指在锅炉运行过程中,当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的一种装置。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锅炉,包括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燃油锅炉等。
锅炉灭火保护装置的技术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灭火信号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5秒钟;
2. 灭火信号的可靠性应不低于95%;
3. 灭火信号的传递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4. 灭火信号的传递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5. 灭火信号的传递方式应具有自动复位功能;
6. 灭火信号的传递方式应具有手动复位功能;
7. 灭火信号的传递方式应具有故障报警功能;
8. 灭火信号的传递方式应具有自动屏蔽功能。
锅炉灭火保护装置的试验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灭火信号的响应时间试验;
2. 灭火信号的可靠性试验;
3. 灭火信号的传递距离试验;
4. 灭火信号的传递方式试验;
5. 灭火信号的复位功能试验;
6. 灭火信号的故障报警功能试验;
7. 灭火信号的自动屏蔽功能试验。
锅炉灭火保护装置的检验规则和标志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灭火保护装置应符合本标准的技术要求;
2. 灭火保护装置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3. 灭火保护装置应在产品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锅炉灭火保护装置的包装、运输、贮存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16508-1996 锅炉安全阀
GB/T 16509-1996 锅炉水位计
GB/T 16510-1996 锅炉水质化学分析方法
GB/T 16511-1996 锅炉水处理剂
GB/T 16512-1996 锅炉烟气脱硫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