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1265-2012
燃气余热锅炉烟气脱硝技术装备
发布时间:2012-05-24 实施时间:2012-11-01


燃气余热锅炉烟气脱硝技术装备是一种用于减少燃气余热锅炉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的设备。本标准规定了燃气余热锅炉烟气脱硝技术装备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7714-200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相同。

产品分类
燃气余热锅炉烟气脱硝技术装备按照其结构形式分为板式、管式、螺旋式、喷雾式、催化式等。

技术要求
燃气余热锅炉烟气脱硝技术装备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1. 设备应具有良好的脱硝效果,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设备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3. 设备应具有良好的适应性,能够适应不同燃气余热锅炉的工作条件;
4. 设备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性,能够在合理的投资和运行成本下实现脱硝效果。

试验方法
燃气余热锅炉烟气脱硝技术装备的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检验规则
燃气余热锅炉烟气脱硝技术装备的检验规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燃气余热锅炉烟气脱硝技术装备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相关标准
GB/T 7714-2005 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 13271-2014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6157-2012 燃气余热锅炉
GB/T 16158-2012 燃气余热锅炉烟气脱硝技术
GB/T 16159-2012 燃气余热锅炉烟气脱硝技术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