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 1811-1992
压缩气体标准电容器
发布时间:1992-08-06 实施时间:1993-01-01


压缩气体标准电容器是用于校准压缩气体密度计的标准器具。本标准适用于压缩气体标准电容器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1. 技术要求
1.1 电容器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1.2 电容器的材料应符合表2的规定。
1.3 电容器的结构应符合图1的要求。
1.4 电容器的工作压力应符合表3的规定。
1.5 电容器的容积应符合表4的规定。
1.6 电容器的温度系数应符合表5的规定。

2. 试验方法
2.1 外观检验
2.2 尺寸检验
2.3 容积检验
2.4 工作压力试验
2.5 静态密封试验
2.6 动态密封试验
2.7 温度系数试验

3. 检验规则
3.1 电容器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
3.2 电容器的检验合格证明应符合表6的规定。

4. 标志
4.1 电容器应在外壳上标明以下内容:
4.1.1 电容器的型号和规格;
4.1.2 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4.1.3 制造日期或批号;
4.1.4 工作压力;
4.1.5 容积;
4.1.6 温度系数。

5. 包装、运输和贮存
5.1 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5.2 运输应注意防潮、防震、防晒、防冻。
5.3 贮存应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进行。

相关标准
GB/T 1224-2007 压缩空气用电容器
GB/T 1225-2007 液化石油气用电容器
GB/T 1226-2007 液化天然气用电容器
GB/T 1227-2007 液化气体用电容器
GB/T 1228-2007 气体混合物用电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