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4308-1999
锅炉产品钢印及标记移植规定
发布时间:1999-08-06 实施时间:2000-01-01


锅炉产品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一种产品,其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生产和使用的安全。为了保证锅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需要对其进行标记和钢印,以便于追溯和管理。本标准就是针对锅炉产品的标记和钢印进行规定的。

一、标记和钢印的要求
1. 标记和钢印应该清晰、醒目、不易脱落。
2. 标记和钢印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家、制造日期、出厂编号等。
3. 标记和钢印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二、标记和钢印的位置
1. 标记和钢印应该设置在锅炉产品的显著位置,不得设置在易腐蚀、易损坏或者不易观察的位置。
2. 标记和钢印应该设置在同一位置,不得随意更改位置。

三、标记和钢印的移植
1. 锅炉产品在运输、安装、维修等过程中,标记和钢印可能会受到损坏或者丢失,需要进行移植。
2. 移植标记和钢印应该与原标记和钢印一致,包括内容、位置、大小等。
3. 移植标记和钢印应该清晰、醒目、不易脱落。

四、标记和钢印的检查
1. 锅炉产品在出厂前应该进行标记和钢印的检查,确保其符合要求。
2. 锅炉产品在运输、安装、维修等过程中,应该进行标记和钢印的检查,确保其完整、清晰、醒目。

相关标准:
GB/T 16507-1996 锅炉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GB/T 16508-1996 锅炉产品质量检验规程
GB/T 16509-1996 锅炉产品质量评定规则
GB/T 16510-1996 锅炉产品质量控制规程
GB/T 16511-1996 锅炉产品质量管理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