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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mm通用电影摄影机是电影制作中常用的一种设备,本标准旨在规定35mm通用电影摄影机的技术要求,以确保其在电影制作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35mm通用电影摄影机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相同。
3.技术要求
3.1 外观质量
35mm通用电影摄影机的外观应平整、光滑,无明显的毛刺、划痕、氧化、锈蚀等缺陷。
3.2 功能要求
35mm通用电影摄影机应具有以下功能:
(1)摄影机应能够进行正常的拍摄、回放、快进、倒带等操作;
(2)摄影机应具有自动对焦、自动曝光、自动白平衡等功能;
(3)摄影机应具有手动调节光圈、快门速度等参数的功能;
(4)摄影机应具有内置的闪光灯、麦克风等配件。
3.3 技术指标
35mm通用电影摄影机应满足以下技术指标:
(1)摄影机的分辨率应不低于2000线;
(2)摄影机的信噪比应不低于60dB;
(3)摄影机的动态范围应不低于12bit;
(4)摄影机的色彩还原度应不低于85%。
4.试验方法
4.1 外观检验
对35mm通用电影摄影机进行外观检验,检查其表面是否平整、光滑,是否有毛刺、划痕、氧化、锈蚀等缺陷。
4.2 功能检验
对35mm通用电影摄影机进行功能检验,检查其是否能够进行正常的拍摄、回放、快进、倒带等操作,是否具有自动对焦、自动曝光、自动白平衡等功能,是否具有手动调节光圈、快门速度等参数的功能,是否具有内置的闪光灯、麦克风等配件。
4.3 技术指标检验
对35mm通用电影摄影机进行技术指标检验,检查其分辨率、信噪比、动态范围、色彩还原度等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5.检验规则和标志
5.1 检验规则
35mm通用电影摄影机的检验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
5.2 标志
35mm通用电影摄影机应在外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6.包装、运输及贮存
6.1 包装
35mm通用电影摄影机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确保其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6.2 运输
35mm通用电影摄影机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震、防晒等措施,以确保其安全到达目的地。
6.3 贮存
35mm通用电影摄影机在贮存过程中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防尘的环境中,避免受潮、受热、受压等情况。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2828.1-2012 采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计划采样程序
GB/T 2829-2002 采样检验程序与表单的制定和使用
GB/T 13306-2011 产品标准通用规定
GB/T 17626.2-2006 电磁兼容性(EMC)试验和测量技术 第2部分:环境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