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 6322-1992
隔爆型电铃
发布时间:1992-06-26 实施时间:1993-01-01


隔爆型电铃是一种防爆电器,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煤矿等易燃易爆场所。该标准规定了隔爆型电铃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以确保其安全可靠地使用。

一、技术要求
1. 隔爆型电铃应符合GB 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相关规定。
2. 隔爆型电铃的额定电压应不大于36V,额定电流应不大于0.5A。
3. 隔爆型电铃的声响应大于80dB(A),频率应在500Hz~1000Hz之间。
4. 隔爆型电铃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
5. 隔爆型电铃的外壳应采用防爆材料制成,表面应平整、无毛刺、无裂纹、无气泡、无明显缺陷。
6. 隔爆型电铃的接线端子应采用防爆型接线端子,接线应牢固可靠。
7. 隔爆型电铃的安装应符合GB 3836.4-2010《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的相关规定。

二、试验方法
1. 隔爆型电铃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其外观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2. 隔爆型电铃应进行声响试验,检查其声响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3. 隔爆型电铃应进行防护等级试验,检查其防护等级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4. 隔爆型电铃应进行电气性能试验,检查其电气性能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5. 隔爆型电铃应进行耐压试验,检查其绝缘性能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三、检验规则和标志
1. 隔爆型电铃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2. 隔爆型电铃应在外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防护等级等信息。
3. 隔爆型电铃应在产品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防护等级等信息。

四、包装、运输、贮存
1. 隔爆型电铃应采用防震、防潮、防静电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2. 隔爆型电铃应在运输过程中避免受到撞击、挤压、潮湿等影响。
3. 隔爆型电铃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避免受到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影响。

相关标准
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
GB 12476.1-2013 防爆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30186-2013 防爆电气设备 第2部分:防爆电气元件的选用和安装
GB/T 3836.2-2019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防爆型“d”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