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用抛煤机是一种用于锅炉燃烧系统中将煤粒抛入炉膛的设备。本标准适用于燃煤锅炉用的抛煤机。
1. 结构
锅炉用抛煤机主要由机架、抛煤轮、电机、减速器、皮带传动装置、进煤口、出煤口等部分组成。机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抛煤轮应具有良好的抛煤性能和耐磨性能。
2. 性能
锅炉用抛煤机的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抛煤轮的直径、转速、叶片数等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进煤口和出煤口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3)电机和减速器应具有足够的功率和扭矩;
(4)皮带传动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性能。
3. 试验方法
锅炉用抛煤机的试验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抛煤轮的动平衡试验应符合GB/T 332-2006《机械动态平衡规范》的要求;
(2)抛煤轮的静平衡试验应符合GB/T 6441-2008《机械静平衡规范》的要求;
(3)电机和减速器的试验应符合GB/T 2900.1-2008《旋转电机第1部分:额定值和性能》和GB/T 10069-2006《减速机》的要求;
(4)皮带传动装置的试验应符合GB/T 1171-2006《皮带传动》的要求。
4. 检验规则和标志
锅炉用抛煤机的检验规则和标志应符合以下要求:
(1)检验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
(2)合格的锅炉用抛煤机应在机身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厂家、出厂日期等信息。
5. 包装、运输
锅炉用抛煤机的包装、运输应符合以下要求:
(1)包装应符合运输和储存的要求;
(2)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332-2006 机械动态平衡规范
GB/T 6441-2008 机械静平衡规范
GB/T 2900.1-2008 旋转电机第1部分:额定值和性能
GB/T 10069-2006 减速机
GB/T 1171-2006 皮带传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