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3295-1992
单锯片手动进给木工圆锯机 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1993-03-31 实施时间:1994-01-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单锯片手动进给木工圆锯机。

二、术语和定义
2.1 单锯片手动进给木工圆锯机
指用于加工木材、人造板材等的单锯片手动进给木工圆锯机。

2.2 主要零部件
指影响机器性能、质量和使用寿命的主要零部件,包括主轴、电机、传动装置、工作台、导轨、切割机构等。

2.3 切割机构
指切割木材、人造板材等的机构,包括锯片、锯架、锯座、锯切深度调节机构等。

三、技术要求
3.1 外观质量
3.1.1 机器表面应平整,无明显凹凸、裂纹、毛刺等缺陷。
3.1.2 机器涂层应平整、光滑、无脱落、起泡、龟裂等现象。
3.1.3 机器标志应清晰、完整、不易脱落。

3.2 主要零部件
3.2.1 主轴
3.2.1.1 主轴应采用优质钢材制造,表面应光滑、无明显划痕、裂纹等缺陷。
3.2.1.2 主轴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够承受锯片的切削力和惯性力。
3.2.1.3 主轴应采用精密轴承支撑,轴承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寿命。

3.2.2 电机
3.2.2.1 电机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2.2.2 电机应具有足够的功率和转速,能够满足锯片的切削要求。
3.2.2.3 电机应采用防护措施,防止电机过热、过载等现象。

3.2.3 传动装置
3.2.3.1 传动装置应采用优质齿轮、皮带等传动元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寿命。
3.2.3.2 传动装置应具有足够的传动比,能够满足锯片的切削要求。
3.2.3.3 传动装置应采用防护措施,防止传动元件损坏、脱落等现象。

3.2.4 工作台
3.2.4.1 工作台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能够承受工件的重量和锯片的切削力。
3.2.4.2 工作台应具有足够的平整度和垂直度,能够保证工件的加工精度。
3.2.4.3 工作台应采用防护措施,防止工件滑落、翻转等现象。

3.2.5 导轨
3.2.5.1 导轨应采用优质钢材制造,表面应光滑、无明显划痕、裂纹等缺陷。
3.2.5.2 导轨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够承受工件的重量和锯片的切削力。
3.2.5.3 导轨应具有足够的平整度和垂直度,能够保证工件的加工精度。

3.2.6 切割机构
3.2.6.1 锯片应采用优质合金钢制造,具有足够的硬度和韧性。
3.2.6.2 锯架、锯座应采用优质铸铁或钢材制造,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2.6.3 锯切深度调节机构应灵活、方便、精确,能够满足不同工件的加工要求。

四、试验方法
4.1 外观检验
4.1.1 目测检查机器表面、涂层、标志等是否符合要求。
4.1.2 用手触摸机器表面,检查是否平整、光滑。
4.1.3 用刮刀等工具轻轻刮擦机器表面,检查是否有脱落、起泡、龟裂等现象。

4.2 性能试验
4.2.1 主轴试验
4.2.1.1 用万能试验机对主轴进行拉伸试验,检查其强度和韧性。
4.2.1.2 用动平衡仪对主轴进行动平衡试验,检查其平衡性。
4.2.1.3 用温度计对主轴进行温度试验,检查其散热性。

4.2.2 电机试验
4.2.2.1 用电表对电机进行电流、电压、功率等参数测试,检查其符合要求。
4.2.2.2 用转速计对电机进行转速测试,检查其符合要求。
4.2.2.3 用温度计对电机进行温度试验,检查其散热性。

4.2.3 传动装置试验
4.2.3.1 用万能试验机对齿轮、皮带等传动元件进行拉伸试验,检查其强度和韧性。
4.2.3.2 用动平衡仪对齿轮、皮带等传动元件进行动平衡试验,检查其平衡性。
4.2.3.3 用温度计对传动装置进行温度试验,检查其散热性。

4.2.4 工作台试验
4.2.4.1 用平板尺对工作台进行平整度和垂直度测试,检查其符合要求。
4.2.4.2 用万能试验机对工作台进行承载试验,检查其强度和稳定性。
4.2.4.3 用温度计对工作台进行温度试验,检查其散热性。

4.2.5 导轨试验
4.2.5.1 用平板尺对导轨进行平整度和垂直度测试,检查其符合要求。
4.2.5.2 用万能试验机对导轨进行承载试验,检查其强度和稳定性。
4.2.5.3 用温度计对导轨进行温度试验,检查其散热性。

4.2.6 切割机构试验
4.2.6.1 用万能试验机对锯片进行硬度和韧性测试,检查其符合要求。
4.2.6.2 用动平衡仪对锯架、锯座进行动平衡试验,检查其平衡性。
4.2.6.3 用示波器对锯切深度调节机构进行精度测试,检查其精度和稳定性。

五、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5.1 检验规则
5.1.1 对每台机器进行外观质量检验和性能试验,检查其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5.1.2 对每批机器进行抽样检验,检查其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5.1.3 对不合格的机器进行整改或退货处理。

5.2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5.2.1 机器应在明显位置标注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5.2.2 机器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防止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受到损坏。
5.2.3 机器应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避免受到潮湿、震动、碰撞等影响。
5.2.4 机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避免受到腐蚀、变形等影响。

相关标准:
GB/T 5226.1-2008 电气安全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5226.2-2002 电气安全第2部分:木工机床
GB/T 5226.4-2003 电气安全第4部分:旋转电机
GB/T 5226.5-2003 电气安全第5部分:电动工具
GB/T 5226.6-2008 电气安全第6部分:电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