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气体环境用投光灯是指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的照明设备,其主要作用是为了提供光照,以便人们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进行作业。为了保证人们的安全,这种投光灯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投光灯的分类、标志、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使用说明书等内容。其中,分类主要分为I类和II类,I类适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区域,II类适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区域外。
在要求方面,本标准规定了投光灯的外观、结构、材料、电气性能、机械性能、防护等方面的要求。例如,投光灯的外观应该平整、无明显的毛刺、裂纹、气泡等缺陷;结构应该紧密、牢固,不得有松动、脱落等现象;材料应该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如防爆电气设备用材料应该符合GB 3836.1的要求等。
在试验方法方面,本标准规定了投光灯的防爆性能、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等方面的试验方法。例如,防爆性能试验应该包括爆炸性气体环境下的点火试验、爆炸性气体环境下的防护性能试验等;电气性能试验应该包括绝缘电阻试验、耐电压试验等;机械性能试验应该包括外力冲击试验、振动试验等。
在检验规则和标志方面,本标准规定了投光灯的检验规则和标志的要求。例如,投光灯应该经过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投光灯应该标注防爆等级、额定电压、额定功率等信息。
在使用说明书方面,本标准规定了投光灯的使用说明书应该包括产品名称、型号、防爆等级、额定电压、额定功率、安装方法、使用方法、维护方法等内容。
相关标准
GB 3836.1-2010 防爆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2010 防爆电气设备 第2部分:防爆型“d”
GB 3836.3-2010 防爆电气设备 第3部分:防爆型“e”
GB 3836.4-2010 防爆电气设备 第4部分:防爆型“i”
GB 3836.5-2010 防爆电气设备 第5部分:防爆型“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