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8626-1997
校准用混合气体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发布时间:1997-08-29 实施时间:1997-10-01


校准用混合气体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气体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气体,用于校准气体分析仪器和检测仪器的测量准确度。校准用混合气体的质量和准确度对于保证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为了方便管理和使用,校准用混合气体需要有一个统一的产品型号。本标准规定了校准用混合气体产品型号的编制方法,以便于用户选择和使用。

校准用混合气体产品型号的编制方法如下:

1. 产品型号由字母和数字组成,字母表示气体成分,数字表示气体的浓度百分比。

2. 气体成分的表示采用国际通用的缩写,如CO表示一氧化碳,CH4表示甲烷等。

3. 气体浓度的表示采用体积分数表示,单位为%vol,保留一位小数。例如,10.0%vol表示气体浓度为10.0体积分数。

4. 气体成分和浓度之间用短横线“-”连接,不同气体之间用逗号“,”分隔。例如,CO-10.0%vol,CH4-2.0%vol表示一氧化碳浓度为10.0%vol,甲烷浓度为2.0%vol的混合气体。

5. 如果混合气体中有三种或三种以上的气体,则按照气体成分的字母顺序排列。例如,CO-10.0%vol,CH4-2.0%vol,O2-18.0%vol表示一氧化碳浓度为10.0%vol,甲烷浓度为2.0%vol,氧气浓度为18.0%vol的混合气体。

6. 如果混合气体中有两种气体,其中一种气体浓度为100%vol,则可以省略该气体的浓度表示。例如,CO-100%vol,O2表示一氧化碳浓度为100%vol,氧气浓度为剩余部分的混合气体。

7. 如果混合气体中有两种气体,其中一种气体浓度为0%vol,则可以省略该气体的表示。例如,CO-10.0%vol,CH4表示一氧化碳浓度为10.0%vol,甲烷浓度为剩余部分的混合气体。

8. 如果混合气体中有两种气体,且两种气体浓度之和为100%vol,则可以省略一种气体的浓度表示。例如,CO,O2表示一氧化碳浓度为剩余部分的混合气体,氧气浓度为100%vol。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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