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惯性振动给料机。
二、术语和定义
2.1 惯性振动给料机
利用惯性力将物料从料斗中均匀地输送到下游设备的振动给料机。
2.2 振动系统
由电机、偏心块、弹簧、振动器等组成的振动系统。
2.3 振动频率
振动系统在单位时间内完成的振动次数。
2.4 振幅
振动系统在振动过程中偏离平衡位置的最大位移。
2.5 给料量
单位时间内振动给料机输送物料的重量。
三、技术要求
3.1 设计要求
3.1.1 振动给料机应符合设计要求,满足使用要求。
3.1.2 振动给料机的振动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动态性能和稳定性能。
3.1.3 振动给料机的振动频率和振幅应符合设计要求。
3.1.4 振动给料机的给料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1.5 振动给料机的结构应具有良好的刚度和强度,能够承受正常工作状态下的载荷和振动力。
3.1.6 振动给料机的传动部分应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3.1.7 振动给料机的电气控制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2 材料要求
3.2.1 振动给料机的主要零部件应采用优质材料制造。
3.2.2 振动给料机的弹簧应采用优质弹簧钢制造。
3.3 加工要求
3.3.1 振动给料机的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3.2 振动给料机的加工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纹、毛刺等缺陷。
3.4 检验要求
3.4.1 振动给料机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内容应包括外观质量、尺寸精度、振动频率、振幅、给料量等。
3.4.2 振动给料机应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内容应包括振动频率、振幅、给料量等。
四、试验方法
4.1 振动频率和振幅的测量方法
4.1.1 振动频率的测量方法:采用振动频率计进行测量。
4.1.2 振幅的测量方法:采用振幅计进行测量。
4.2 给料量的测量方法
4.2.1 采用称重法进行测量。
4.2.2 测量时间应不少于5min,取平均值作为给料量。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5.1 标志
振动给料机应在明显位置标明以下内容:
5.1.1 产品名称和型号。
5.1.2 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
5.1.3 出厂日期。
5.1.4 出厂编号。
5.2 包装
振动给料机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5.3 运输
振动给料机应采用适当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5.4 贮存
振动给料机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以保证其质量。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2828.1-2012 采样检验程序及表样的选择
GB/T 2829-2002 产品抽样检验程序
GB/T 13306-2011 机械制品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384-2008 机械振动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