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20015-2013
湿法混合制粒机
发布时间:2013-04-25 实施时间:2013-09-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湿法混合制粒机(以下简称制粒机)。

二、术语和定义
2.1 制粒机
将湿混合物制成颗粒状的机器。

2.2 湿混合物
由固体和液体混合而成的物料。

2.3 混合器
将固体和液体混合的机器。

2.4 制粒
将湿混合物制成颗粒状的过程。

2.5 制粒速率
制粒机每小时制粒的重量。

2.6 制粒率
制粒机制粒的效率。

三、分类
3.1 按制粒方式分类
3.1.1 压制式制粒机
3.1.2 滚筒式制粒机
3.1.3 喷雾式制粒机

3.2 按混合方式分类
3.2.1 干法混合制粒机
3.2.2 湿法混合制粒机

四、技术要求
4.1 总体要求
制粒机应具有良好的制粒效果,制粒速率高,操作简便,易于维护。

4.2 结构要求
4.2.1 制粒机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防止物料外泄。
4.2.2 制粒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性能,防止机器过热。
4.2.3 制粒机应具有良好的防爆性能,防止发生爆炸事故。

4.3 功能要求
4.3.1 制粒机应具有良好的混合功能,确保物料均匀混合。
4.3.2 制粒机应具有良好的制粒功能,确保制粒效果良好。
4.3.3 制粒机应具有良好的清洗功能,易于清洗。

五、试验方法
5.1 制粒速率的测定
将制粒机放置在水平台面上,按照制粒机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记录制粒机每小时制粒的重量,计算制粒速率。

5.2 制粒率的测定
将制粒机放置在水平台面上,按照制粒机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记录制粒机制粒的效率,计算制粒率。

六、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制粒机出厂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制粒机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2 定期检验
制粒机应定期进行检验,确保制粒机的性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七、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制粒机应在明显位置标注制粒机的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7.2 包装
制粒机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确保制粒机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7.3 运输
制粒机应采用适当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确保制粒机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7.4 贮存
制粒机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避免受潮、受热、受损。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2828.1-2012 抽样程序及表格第1部分:按照接收质量限制的抽样程序
GB/T 2829-2002 检验抽样程序及表格
GB/T 13306-2011 型号命名方法
GB/T 17626.2-2006 电磁兼容性(EMC)产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