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控阵超声检测仪是一种利用相控阵技术进行无损检测的仪器。本标准规定了相控阵超声检测仪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相控阵超声检测仪应具有以下技术要求:
1. 工作频率范围应在0.5MHz至20MHz之间,且应具有至少两个频率范围。
2. 发射脉冲宽度应在10ns至1000ns之间,且应具有至少两个脉冲宽度。
3. 接收灵敏度应不小于-60dB。
4. 相控阵控制器应具有至少16路控制通道。
5. 显示器应具有至少800×600像素的分辨率。
6. 仪器应具有数据存储和回放功能。
7. 仪器应具有自动校准和自动检测功能。
8. 仪器应具有报警功能。
9. 仪器应具有远程控制功能。
10. 仪器应具有防护措施,以防止电磁干扰和静电干扰。
相控阵超声检测仪的试验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仪器应进行性能测试和环境适应性测试。
2. 仪器应进行可靠性测试和耐久性测试。
3. 仪器应进行安全性测试和电磁兼容性测试。
相控阵超声检测仪的检验规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仪器应符合本标准的技术要求。
2. 仪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3. 仪器应符合用户的要求。
相控阵超声检测仪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仪器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2. 仪器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护仪器不受损坏。
3. 仪器应采用适当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以保证仪器的安全性。
4. 仪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和无强磁场的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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