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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小型内燃机用的空气滤清器总成。
二、规定
2.1 技术要求
2.1.1 外形尺寸和连接尺寸
空气滤清器总成的外形尺寸和连接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满足使用要求。
2.1.2 过滤效率
空气滤清器总成的过滤效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满足使用要求。
2.1.3 阻力损失
空气滤清器总成的阻力损失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满足使用要求。
2.1.4 密封性能
空气滤清器总成的密封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满足使用要求。
2.1.5 耐久性能
空气滤清器总成的耐久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满足使用要求。
2.1.6 抗震性能
空气滤清器总成的抗震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满足使用要求。
2.1.7 环保性能
空气滤清器总成的环保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2.2 试验方法
2.2.1 外形尺寸和连接尺寸
应采用测量仪器进行测量。
2.2.2 过滤效率
应采用国家相关标准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
2.2.3 阻力损失
应采用国家相关标准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
2.2.4 密封性能
应采用国家相关标准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
2.2.5 耐久性能
应采用国家相关标准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
2.2.6 抗震性能
应采用国家相关标准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
2.3 检验规则
2.3.1 外观检验
应检查空气滤清器总成的外观是否完好,无损伤、变形、裂纹、氧化、锈蚀等缺陷。
2.3.2 尺寸检验
应检查空气滤清器总成的外形尺寸和连接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3.3 过滤效率检验
应检查空气滤清器总成的过滤效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3.4 阻力损失检验
应检查空气滤清器总成的阻力损失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3.5 密封性能检验
应检查空气滤清器总成的密封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3.6 耐久性能检验
应检查空气滤清器总成的耐久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3.7 抗震性能检验
应检查空气滤清器总成的抗震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4 标志
空气滤清器总成应在外包装上标明以下内容:
a) 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b) 产品名称、型号和规格;
c) 净重和毛重;
d) 生产日期或批号;
e) 实施标准号。
2.5 包装、运输和贮存
空气滤清器总成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在贮存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2828.1-2012 采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计划采样程序
GB/T 2829-2002 采样检验程序与表单的制订和使用
GB/T 8170-2008 数值圆整规则及其在计算中的应用
GB/T 9969-2013 机械振动 机械设备用振动测量 第1部分:一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