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混砂浆搅拌机是建筑施工机械和设备中的一种,主要用于混合干混砂浆、石膏砂浆、保温砂浆、自流平砂浆等建筑材料。本标准规定了干混砂浆搅拌机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一、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如下:
1. 干混砂浆搅拌机:用于混合干混砂浆、石膏砂浆、保温砂浆、自流平砂浆等建筑材料的机械设备。
2. 搅拌筒容积:搅拌筒内有效容积。
3. 搅拌时间:从加入水和材料开始,到搅拌结束的时间。
4. 搅拌器转速:搅拌器每分钟转动的圈数。
5. 搅拌器形式:搅拌器的形状和数量。
6. 搅拌器材质:搅拌器的材质。
7. 搅拌器排列方式:搅拌器的排列方式。
8. 搅拌器排列角度:搅拌器的排列角度。
9. 搅拌器排列数量:搅拌器的数量。
10. 搅拌器排列位置:搅拌器的排列位置。
11. 搅拌器转向:搅拌器的转向。
12. 搅拌器转速比:主搅拌器和副搅拌器的转速比。
13. 搅拌器功率:搅拌器的功率。
14. 搅拌器转速控制方式:搅拌器转速的控制方式。
15. 搅拌器转速范围:搅拌器转速的范围。
16. 搅拌器转速显示方式:搅拌器转速的显示方式。
17. 搅拌器转速调节方式:搅拌器转速的调节方式。
18. 搅拌器转速调节范围:搅拌器转速的调节范围。
19. 搅拌器转速调节精度:搅拌器转速的调节精度。
20. 搅拌器转速调节响应时间:搅拌器转速的调节响应时间。
二、分类
干混砂浆搅拌机按照搅拌筒容积分为以下几类:
1. 小型干混砂浆搅拌机:搅拌筒容积小于等于0.5m³。
2. 中型干混砂浆搅拌机:搅拌筒容积大于0.5m³,小于等于1.0m³。
3. 大型干混砂浆搅拌机:搅拌筒容积大于1.0m³。
三、技术要求
1. 外观质量:应无明显的变形、裂纹、焊接缺陷、锈蚀、划痕等缺陷。
2. 搅拌筒:应采用优质钢板制作,搅拌筒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凹凸、毛刺和锈蚀。
3. 搅拌器:应采用优质钢材制作,搅拌器的形状、数量、排列方式、排列角度、排列数量、排列位置、转向、转速比、功率、转速控制方式、转速范围、转速显示方式、转速调节方式、转速调节范围、转速调节精度、转速调节响应时间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 传动装置:应采用优质的传动装置,传动装置应可靠、平稳、无异响、无漏油。
5. 操作台:应设有操作台,操作台应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操作简便、安全。
6. 电气控制系统:应采用可靠的电气控制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7. 安全保护装置:应设有安全保护装置,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8. 附件:应配备必要的附件,如搅拌器、搅拌筒、传动装置、电气控制系统、操作台等。
四、试验方法
1. 外观检查:对干混砂浆搅拌机进行外观检查,检查是否有变形、裂纹、焊接缺陷、锈蚀、划痕等缺陷。
2. 搅拌筒容积检测:采用容积法对搅拌筒容积进行检测。
3. 搅拌时间检测: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搅拌,测量搅拌时间。
4. 搅拌器转速检测:采用转速计对搅拌器转速进行检测。
5. 搅拌器功率检测:采用功率计对搅拌器功率进行检测。
6. 传动装置检测:检查传动装置是否可靠、平稳、无异响、无漏油。
7. 电气控制系统检测:检查电气控制系统是否可靠、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8. 安全保护装置检测:检查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可靠。
五、检验规则
干混砂浆搅拌机的检验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 标志:干混砂浆搅拌机应在明显位置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信息。
2. 包装:干混砂浆搅拌机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3. 运输:干混砂浆搅拌机应采用适当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以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4. 贮存:干混砂浆搅拌机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以保证产品的质量。
相关标准:
1.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2. GB/T 2828.1-2012 采样程序和表观缺陷的制定
3. GB/T 2829-2002 产品抽样检验程序与表观缺陷的制定及接受质量限制
4. GB/T 13306-2011 建筑施工机械和设备 产品分类
5. GB/T 17691-2008 建筑施工机械和设备 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