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 3375-1991
锅炉原材料入厂检验
发布时间:1992-06-16 实施时间:1992-12-01


锅炉是工业生产中常用的设备,其质量直接关系到生产效率和安全。而锅炉的质量又与其原材料的质量密切相关。因此,对锅炉原材料进行入厂检验是非常必要的。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锅炉原材料入厂检验而制定的。

一、一般要求
1.锅炉原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锅炉原材料应当有合格的出厂证明和质量证明文件。
3.锅炉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4.锅炉原材料应当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检验项目
1.化学成分检验
2.物理性能检验
3.金相组织检验
4.无损检验
5.尺寸检验
6.外观检验

三、检验方法
1.化学成分检验:采用化学分析方法。
2.物理性能检验:采用相应的物理试验方法。
3.金相组织检验:采用金相显微镜观察法。
4.无损检验:采用超声波、射线等无损检验方法。
5.尺寸检验:采用测量仪器进行检验。
6.外观检验:采用肉眼观察法。

四、检验规则
1.对于每批锅炉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2.对于每个检验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3.对于每个检验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判定。
4.对于不合格的锅炉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五、检验记录
1.检验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检验记录应当包括锅炉原材料的名称、规格、批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内容。
3.检验记录应当由检验人员签字并加盖检验章。

相关标准
GB/T 222-2006金属材料拉伸试验方法
GB/T 228-2002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31.1-2009金属材料硬度试验 压入式硬度试验方法
GB/T 232-2010金属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重量法
GB/T 2106-2007通用技术条件锅炉及压力容器用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