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2137-2015
风力发电机组主轴锻件 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2015-04-30 实施时间:2015-10-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风力发电机组主轴锻件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二、规定
2.1 材料
主轴锻件应采用合格的碳素结构钢或合金结构钢。

2.2 设计要求
主轴锻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承受风力发电机组的全部载荷;
(2)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具有良好的疲劳强度和耐久性;
(4)具有良好的可焊性和可加工性。

2.3 制造要求
主轴锻件应采用锻造工艺制造,锻件应具有良好的内部组织和表面质量。锻件应进行热处理,以达到规定的力学性能。

2.4 检验要求
主轴锻件应进行以下检验:
(1)化学成分分析;
(2)机械性能试验;
(3)热处理试验;
(4)超声波探伤;
(5)磁粉探伤;
(6)金相检查。

2.5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主轴锻件应在锻件上标明以下内容:
(1)钢号;
(2)规格;
(3)批号;
(4)制造厂家名称或商标。

主轴锻件应进行防锈处理,并采用适当的包装方式进行运输和贮存。

相关标准:
GB/T 1231-2006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方法
GB/T 2101-2008 通用技术要求的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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