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锻钢材料制造的各种类型的连杆的超声检测。
2. 规定
2.1 检测方法
连杆的超声检测应采用纵波和横波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2 检测仪器
超声检测仪器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应定期校验。
2.3 检测人员
超声检测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国家或行业认可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
2.4 检测表面处理
连杆的检测表面应清洁干净,无油污、锈蚀和其他杂质。
2.5 检测位置
连杆的检测位置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制造工艺确定,并应在检测前进行标记。
2.6 检测结果评定
连杆的超声检测结果应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评定,并应记录在检测报告中。
2.7 检测报告编制
连杆的超声检测报告应包括检测结果、检测仪器、检测人员、检测位置、检测日期等内容,并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 检测要求
3.1 连杆的超声检测应检测出以下缺陷:
(1)表面裂纹;
(2)内部裂纹;
(3)夹杂;
(4)气孔;
(5)未熔合等。
3.2 连杆的超声检测应满足以下要求:
(1)检测灵敏度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2)检测覆盖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4. 其他要求
4.1 连杆的超声检测应在制造过程中进行,确保连杆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制造工艺要求。
4.2 连杆的超声检测应定期进行,确保连杆的质量符合使用要求。
相关标准
- GB/T 2970-2016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方法
- GB/T 9444-2011 金属材料冲击试验方法
- GB/T 10561-2005 金属材料硬度试验 布氏硬度试验
- GB/T 13314-2017 金属材料压缩试验方法
- JB/T 4730.3-2005 钢铁产品无损检测 第3部分:超声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