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2444-2015
棉杆联合收割机
发布时间:2015-10-10 实施时间:2016-03-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棉杆联合收割机。

二、规定
2.1 技术要求
2.1.1 总体要求
棉杆联合收割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结构合理,性能稳定,操作方便,安全可靠;
b) 适应不同地区、不同种植条件和不同收割要求;
c) 能够满足国家有关环保要求。

2.1.2 主要技术指标
棉杆联合收割机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棉杆联合收割机主要技术指标

序号 名称 指标要求
1 收割宽度(m) ≥4.5
2 收割效率(kg/h) ≥1500
3 清选效率(%) ≥99
4 损失率(%) ≤3
5 燃油消耗率(L/h) ≤10
6 噪声(dB(A)) ≤85

2.2 检验方法
2.2.1 外观检验
棉杆联合收割机的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表面应平整,无明显凹凸、裂纹、气泡、砂眼等缺陷;
b) 涂层应平整、光滑、无脱落、起泡、龟裂等现象;
c) 零部件应齐全、安装牢固、无松动、变形、裂纹等现象。

2.2.2 性能检验
棉杆联合收割机的性能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收割宽度、收割效率、清选效率、损失率、燃油消耗率、噪声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b) 棉杆联合收割机应在相应的工作条件下进行性能检验;
c) 棉杆联合收割机应进行长时间连续工作试验,试验时间不少于8h。

2.3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3.1 标志
棉杆联合收割机应在明显位置标注以下内容:
a) 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b) 产品名称、型号、出厂编号;
c) 出厂日期、出厂批号;
d) 主要技术指标。

2.3.2 包装
棉杆联合收割机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2.3.3 运输
棉杆联合收割机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3.4 贮存
棉杆联合收割机的贮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室内;
b) 应避免阳光直射、雨淋、受潮、受热、受冻等;
c) 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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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28.1-2012 采样程序的抽样表和抽样程序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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