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燃煤烟气湿法脱硫后湿式电除尘器的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
二、术语和定义
2.1 燃煤烟气湿法脱硫后湿式电除尘器
指在燃煤烟气湿法脱硫后,采用湿式电除尘技术对烟气进行除尘的设备。
2.2 湿式电除尘器
指利用电场作用对烟气进行除尘的设备,其特点是烟气通过水膜,使烟气中的颗粒物与水膜接触,形成水膜颗粒物混合物,再通过电场作用使颗粒物带电,最终被电极板吸附。
2.3 额定气体流量
指除尘器设计时规定的烟气流量。
2.4 额定除尘效率
指除尘器设计时规定的除尘效率。
2.5 额定电压
指除尘器设计时规定的电压。
2.6 额定电流
指除尘器设计时规定的电流。
2.7 额定功率
指除尘器设计时规定的功率。
三、技术要求
3.1 设计要求
3.1.1 除尘器应符合设计要求,满足额定气体流量、额定除尘效率、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和额定功率等技术指标。
3.1.2 除尘器应具有良好的除尘效果,除尘效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3.1.3 除尘器应具有良好的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3.1.4 除尘器应具有良好的自动化控制系统,能够实现自动控制和远程监控。
3.1.5 除尘器应具有良好的安全保护措施,能够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3.1.6 除尘器应具有良好的环保性能,能够满足国家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3.2 结构要求
3.2.1 除尘器应具有良好的结构刚度和稳定性,能够承受烟气和水的冲击和振动。
3.2.2 除尘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能够防止烟气泄漏和水泄漏。
3.2.3 除尘器应具有良好的清灰系统,能够及时清除积灰,保证除尘效率。
3.2.4 除尘器应具有良好的电极板和集电极的结构设计,能够保证电极板和集电极之间的间隙均匀,电场分布均匀。
3.2.5 除尘器应具有良好的水膜系统,能够保证水膜均匀、稳定,水膜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3.3 材料要求
3.3.1 除尘器的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3.3.2 除尘器的电极板和集电极应采用耐腐蚀、耐磨损的材料。
3.3.3 除尘器的密封材料应采用耐高温、耐腐蚀的材料。
3.4 检验方法
3.4.1 除尘器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外观质量、结构尺寸、电气性能、除尘效率等。
3.4.2 除尘器应进行安装调试,检验内容包括电气性能、除尘效率等。
3.4.3 除尘器应进行运行试验,检验内容包括电气性能、除尘效率、运行稳定性等。
3.4.4 除尘器应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内容包括电气性能、除尘效率、运行稳定性等。
四、验收规则
4.1 除尘器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满足额定气体流量、额定除尘效率、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和额定功率等技术指标。
4.2 除尘器应具有良好的除尘效果,除尘效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4.3 除尘器应具有良好的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4.4 除尘器应具有良好的自动化控制系统,能够实现自动控制和远程监控。
4.5 除尘器应具有良好的安全保护措施,能够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4.6 除尘器应具有良好的环保性能,能够满足国家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5.1 除尘器应在明显位置标注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信息。
5.2 除尘器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5.3 除尘器应采用适当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5.4 除尘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避免受潮、受损。
相关标准
GB/T 16157-2012 烟气污染控制设备 烟气脱硫装置技术要求
GB/T 16158-2012 烟气污染控制设备 烟气脱硝装置技术要求
GB/T 16159-2012 烟气污染控制设备 烟气除尘装置技术要求
GB/T 16160-2012 烟气污染控制设备 烟气脱汞装置技术要求
GB/T 16161-2012 烟气污染控制设备 烟气脱氯装置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