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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制造内燃机是指对废旧内燃机进行拆解、清洗、检测、修复、组装等工艺过程,使其达到与新机相同的性能和质量要求的过程。气门是内燃机的重要部件之一,其工艺质量直接影响到内燃机的性能和寿命。因此,本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再制造内燃机气门的工艺要求,提高再制造内燃机的质量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适用于再制造内燃机气门的生产和检验。
1.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中的术语和定义相同。
2.工艺要求
2.1材料
气门材料应符合GB/T 1220-2007《不锈钢棒材》、GB/T 3077-2015《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T 4356-2016《碳素结构钢和合金结构钢冷镦钢丝》等标准的要求。
2.2加工工艺
气门的加工工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气门的加工应采用数控机床进行加工,保证气门的精度和表面质量;
(2)气门的加工应采用冷加工工艺,避免气门表面产生裂纹和变形;
(3)气门的加工应采用多道次加工,保证气门的精度和表面质量;
(4)气门的加工应采用合适的切削液,保证气门的表面质量和切削液的环保性。
2.3热处理
气门的热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气门的热处理应采用真空炉进行处理,避免气门表面产生氧化皮和变形;
(2)气门的热处理应采用合适的工艺参数,保证气门的硬度和韧性;
(3)气门的热处理应采用合适的冷却工艺,保证气门的硬度和韧性。
2.4表面处理
气门的表面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气门的表面处理应采用合适的工艺,保证气门的表面质量和耐腐蚀性;
(2)气门的表面处理应采用合适的涂层材料,保证气门的表面质量和涂层的附着力;
(3)气门的表面处理应采用合适的工艺参数,保证气门的表面质量和涂层的厚度。
3.检验方法
气门的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气门的外观检验应符合GB/T 2828.1-2012《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比例抽样计划的程序》的要求;
(2)气门的尺寸检验应符合GB/T 2828.2-2012《抽样检验程序第2部分:按质量限制抽样计划的程序》的要求;
(3)气门的硬度检验应符合GB/T 230.1-2018《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的要求;
(4)气门的耐腐蚀性检验应符合GB/T 10125-2012《盐雾腐蚀试验方法》的要求。
4.试验方法
气门的试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气门的疲劳试验应符合GB/T 3478-2017《内燃机气门疲劳试验方法》的要求;
(2)气门的耐磨试验应符合GB/T 3142-2015《内燃机气门耐磨试验方法》的要求;
(3)气门的耐高温试验应符合GB/T 12534-2015《内燃机气门耐高温试验方法》的要求。
5.包装、标志、质量证明文件
气门的包装、标志、质量证明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气门的包装应符合GB/T 191-2008《包装通用术语》的要求;
(2)气门的标志应包括气门的名称、规格、材料、批号、生产厂家等信息;
(3)气门的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气门的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热处理报告、表面处理报告等信息。
相关标准:
GB/T 1220-2007 不锈钢棒材
GB/T 3077-2015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T 4356-2016 碳素结构钢和合金结构钢冷镦钢丝
GB/T 2828.1-2012 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比例抽样计划的程序
GB/T 2828.2-2012 抽样检验程序第2部分:按质量限制抽样计划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