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3030-2017
静电复印(打印、多功能)设备用树脂基定影膜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2017-01-09 实施时间:2017-07-01


静电复印设备用树脂基定影膜是一种用于静电复印(打印、多功能)设备的重要耗材,其质量直接影响到复印(打印、多功能)设备的输出效果和使用寿命。为了保证静电复印设备用树脂基定影膜的质量,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技术条件、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1. 技术条件
1.1 基材
静电复印设备用树脂基定影膜的基材应为PET薄膜,其厚度应在2.5μm~4.0μm之间。

1.2 感光层
静电复印设备用树脂基定影膜的感光层应为树脂基材料,其厚度应在0.5μm~1.5μm之间。

1.3 背涂层
静电复印设备用树脂基定影膜的背涂层应为硅基材料,其厚度应在0.5μm~1.5μm之间。

1.4 其他技术条件
静电复印设备用树脂基定影膜的其他技术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感光速度:应在0.5m/min~1.5m/min之间;
(2)感光波长:应在630nm~670nm之间;
(3)感光能量:应在10mJ/cm²~30mJ/cm²之间;
(4)最大密度:应在2.0~2.5之间;
(5)最小密度:应在0.05~0.10之间。

2. 质量要求
2.1 外观质量
静电复印设备用树脂基定影膜的外观应平整、无气泡、无皱纹、无划痕、无污染等缺陷。

2.2 感光性能
静电复印设备用树脂基定影膜的感光性能应符合技术条件中的要求。

2.3 耐热性能
静电复印设备用树脂基定影膜应具有良好的耐热性能,经过200℃±2℃的热处理后,其感光性能应符合技术条件中的要求。

2.4 耐湿性能
静电复印设备用树脂基定影膜应具有良好的耐湿性能,经过60℃±2℃、相对湿度90%±5%的条件下保存24h后,其感光性能应符合技术条件中的要求。

3. 检验方法
3.1 外观检验
对静电复印设备用树脂基定影膜进行外观检验时,应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下进行,检查其表面是否平整、无气泡、无皱纹、无划痕、无污染等缺陷。

3.2 感光性能检验
对静电复印设备用树脂基定影膜进行感光性能检验时,应使用标准测试设备,按照技术条件中的要求进行测试。

3.3 耐热性能检验
对静电复印设备用树脂基定影膜进行耐热性能检验时,应将样品放入烘箱中,按照技术条件中的要求进行热处理,然后进行感光性能检验。

3.4 耐湿性能检验
对静电复印设备用树脂基定影膜进行耐湿性能检验时,应将样品放入恒温恒湿箱中,按照技术条件中的要求进行保存,然后进行感光性能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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