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援装备多功能抢险救援车是一种专门用于矿山救援的车辆,具有多种功能,包括救援、抢险、运输等。本标准主要针对该车辆的技术要求进行规定,以确保其在矿山救援中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1.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编写规则》相同。
2.技术要求
2.1 总体要求
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应具有以下技术要求:
(1)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车辆应具有良好的行驶性能和操纵性能;
(3)车辆应具有较强的越野能力和通过性;
(4)车辆应具有多种救援、抢险、运输等功能;
(5)车辆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2 外观要求
多功能抢险救援车的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1)车身应整洁、平整、无明显变形和损伤;
(2)车身表面应涂装均匀、光滑、无明显划痕和氧化;
(3)车身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水性。
2.3 功能要求
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应具有以下功能:
(1)救援功能:应具有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的运输能力;
(2)抢险功能:应具有抢险设备和工具的携带和使用能力;
(3)运输功能:应具有运输人员、物资和设备的能力;
(4)通信功能:应具有通信设备和应急通信能力;
(5)照明功能:应具有照明设备和应急照明能力;
(6)动力功能:应具有发电设备和应急供电能力。
2.4 技术指标
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应符合以下技术指标:
(1)车辆总质量:不小于8000kg;
(2)最高车速:不小于80km/h;
(3)最大爬坡度:不小于30%;
(4)最小离地间隙:不小于300mm;
(5)最小转弯半径:不大于10m;
(6)最大涉水深度:不小于800mm;
(7)最大侧翻角度:不小于30°。
3.试验方法
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包括外观检验、功能检验、技术指标检验等。
4.检验规则
多功能抢险救援车的检验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进行,包括检验程序、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判定等。
5.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多功能抢险救援车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
相关标准
GB/T 18411-2017 矿山救援装备 救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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