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T 1121-2015
庄稼医院科技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5-12-30 实施时间:2016-06-01


庄稼医院是指以农村为基础,以农民为主体,以农业为依托,以医疗为核心,以科技为支撑,以社区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手段,以卫生为目标,以生态为保障,以经济为支持的一种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庄稼医院科技服务是庄稼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庄稼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标准适用于庄稼医院科技服务的规范化管理,旨在规范庄稼医院科技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服务评价和服务保障等方面,提高庄稼医院科技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农民群众的健康。

1. 庄稼医院科技服务的基本要求
庄稼医院科技服务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 服务对象应当是庄稼医院的农民群众;
2. 服务内容应当符合庄稼医院的医疗服务定位和特点;
3. 服务方式应当便捷、高效、安全、可靠;
4. 服务应当注重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应用;
5. 服务应当注重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的评价和监控。

2. 庄稼医院科技服务的内容
庄稼医院科技服务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1. 医疗信息化服务,包括电子病历、电子处方、医疗影像等;
2. 远程医疗服务,包括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监护等;
3. 医学科普和健康教育服务,包括健康知识普及、健康管理指导等;
4. 医学科研和技术支持服务,包括医学科研合作、技术咨询等。

3. 庄稼医院科技服务的流程
庄稼医院科技服务的流程应当包括以下环节:
1. 服务申请,包括服务对象的申请和医生的审核;
2. 服务安排,包括服务方式、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的确定;
3. 服务实施,包括服务内容的提供和服务效果的监测;
4. 服务评价,包括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的评价和反馈。

4. 庄稼医院科技服务的质量控制
庄稼医院科技服务的质量控制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1. 服务标准化,制定科技服务标准和操作规程;
2. 服务监控,建立科技服务监控和反馈机制;
3. 服务培训,加强医生和服务人员的科技服务培训;
4. 服务改进,及时总结和改进科技服务工作。

5. 庄稼医院科技服务的评价和保障
庄稼医院科技服务的评价和保障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1. 服务评价,建立科技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
2. 服务保障,加强科技服务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和维护;
3. 服务宣传,加强科技服务的宣传和推广。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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