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T 1350-2021
农资农技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能力评价指南
发布时间:2021-11-08 实施时间:2022-01-01
农资农技社会化服务主体是指在农业生产中提供农资农技服务的各类组织和个人,包括农资农技企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资农技社会化服务主体的服务能力评价是指对其服务能力进行科学、客观、全面、准确的评价,以便于农民选择优质的农资农技社会化服务主体,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GH/T 1350-2021 农资农技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能力评价指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评价指标体系。该标准制定了农资农技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能力评价的指标体系,包括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服务创新等方面的指标。
2. 评价方法。该标准规定了农资农技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能力评价的方法,包括问卷调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方法。
3. 评价结果。该标准规定了农资农技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能力评价的结果,包括评价等级、评价报告等。
4. 评价应用。该标准规定了农资农技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能力评价的应用,包括服务主体自我评价、政府监管评价、社会公众评价等。
GH/T 1350-2021 农资农技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能力评价指南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农资农技社会化服务主体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
相关标准
GB/T 34500-2017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规范
GB/T 34501-2017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34502-2017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效果评价指南
GB/T 34503-2017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创新评价指南
GB/T 34504-2017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能力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