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 2-1996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放射卫生要求
发布时间:1996-10-14 实施时间:1997-05-01


医用放射性废物是指在医疗、科研、教学等活动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由于其放射性和化学性质的特殊性,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较大,因此需要进行专门的管理和处置。

本标准要求对医用放射性废物进行分类,根据放射性和化学性质的不同,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并采取相应的管理和处置措施。同时,对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包装、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等方面也做出了详细的要求。

在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包装方面,要求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法,确保放射性废物不会泄漏或污染环境。在运输方面,要求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法,确保放射性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在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储存方面,要求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设施和储存方法,确保放射性废物不会泄漏或污染环境。在处理和处置方面,要求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理和处置方法,确保放射性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和处置。

本标准还要求对医用放射性废物进行监测和记录,确保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处置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还要求对从事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和处置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管理和处置能力。

相关标准
GB 4785-2007 医疗机构职业暴露防护规定
GB 18871-2014 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地选择标准
GB 14500-2010 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卫生防护规定
GB 16848-2017 放射性废物运输包装标准
GB 18484-2014 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地辐射环境监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