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 176-1999
放射性性腺疾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发布时间:1999-12-10 实施时间:2000-05-01
放射性性腺疾病是指由于放射性物质的照射或污染而引起的生殖系统疾病。本标准主要针对放射性性腺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进行规范。
一、诊断标准
1. 临床表现:男性患者出现睾丸萎缩、精液质量下降、性功能减退等症状;女性患者出现月经不调、不孕等症状。
2. 影像学检查:包括超声、CT、MRI等检查,可发现生殖器官的异常变化。
3. 生殖功能检查:包括精液分析、激素检测等,可发现生殖功能的异常变化。
4. 放射性物质检测:包括尿液、血液等检测,可发现放射性物质的存在。
二、处理原则
1. 防止进一步污染:对于已经污染的环境和物品进行清理和处理,防止进一步污染。
2. 保护生殖功能:对于已经受损的生殖功能进行保护和修复,尽可能减少不良影响。
3. 给予适当治疗: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或手术治疗。
4. 加强健康管理:对于受污染的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定期进行体检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5.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相关标准
1. GB 18871-2002 放射性物质环境辐射监测规范
2. GB 18872-2002 放射性物质环境辐射防护规范
3. GB 18873-2002 放射性物质环境辐射应急处理规范
4. WS 176-1999 放射性物质污染人员健康管理规范
5. WS 177-1999 放射性物质污染环境清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