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 296-2008
麻疹诊断标准
发布时间:2008-12-11 实施时间:2009-06-15


麻疹是一种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通过飞沫传播。麻疹的临床表现包括高热、咳嗽、流涕、结膜炎、皮疹等症状。麻疹的诊断主要依据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本标准将麻疹的诊断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临床表现
麻疹的临床表现包括高热、咳嗽、流涕、结膜炎、皮疹等症状。患者通常在发病3-5天后出现皮疹,皮疹呈现出红色斑丘疹,逐渐扩散至全身。皮疹通常持续3-5天,随后逐渐消退。

2. 实验室检查
麻疹的实验室检查主要包括病毒分离、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免疫荧光试验(IFA)等。其中,病毒分离是麻疹的金标准,但需要在发病早期进行。ELISA和IFA可以检测麻疹病毒的抗体,但需要在发病后数天进行。

3. 诊断标准
根据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麻疹的诊断标准如下:
(1)具有典型的临床表现,如高热、咳嗽、流涕、结膜炎、皮疹等;
(2)实验室检查结果阳性,如病毒分离、ELISA、IFA等;
(3)具有流行病学史,如接触过麻疹患者或到过麻疹流行区。

相关标准
1. GB/T 22449-2008 麻疹疫苗
2. WS 288-2008 麻疹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
3. WS 297-2008 麻疹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
4. WS 298-2008 麻疹病例报告与监测技术规范
5. WS 299-2008 麻疹病例处理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