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 372.10-2012
疾病管理基本数据集 第10部分:传染病报告
发布时间:2012-07-19 实施时间:2012-12-01
传染病是指由病原体引起的、能够在人群中传播的疾病。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及时准确地报告传染病病例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规范传染病报告工作,提高传染病监测和控制水平,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疾病管理基本数据集 第10部分:传染病报告》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传染病报告的基本内容、报告对象、报告方式、报告时间、报告程序、报告要求等方面的要求。其中,基本内容包括病例基本信息、病原学检测结果、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诊断和治疗情况等;报告对象包括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实验室等;报告方式包括纸质报告、电子报告等;报告时间包括病例发现时间、报告时间等;报告程序包括病例报告、信息传递、数据汇总等;报告要求包括报告准确、及时、完整、保密等。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加强传染病监测和控制工作,提高传染病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公共卫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相关标准
- WS 372.1-2012 疾病管理基本数据集 第1部分:基本规定
- WS 372.2-2012 疾病管理基本数据集 第2部分:非传染性疾病报告
- WS 372.3-2012 疾病管理基本数据集 第3部分:传染病病原学检测数据
- WS 372.4-2012 疾病管理基本数据集 第4部分: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数据
- WS 372.5-2012 疾病管理基本数据集 第5部分:传染病诊断和治疗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