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 218-2002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发布时间:2002-02-05 实施时间:2002-05-01


卫生机构是指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服务的机构。为了便于管理、统计和信息交流,需要对卫生机构进行分类和编码。本标准规定了卫生机构的分类和代码。

一、卫生机构分类

根据卫生机构的性质、规模、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方面的不同,将卫生机构分为以下六类:

1.综合医院:提供综合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三级甲等医院、三级乙等医院、二级甲等医院、二级乙等医院、一级甲等医院、一级乙等医院等。

2.专科医院:提供某一领域专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眼科医院、口腔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等。

3.中医医院: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

4.疗养院:提供康复、疗养、养老等服务的机构,包括康复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基层卫生服务的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

6.其他卫生机构:不属于以上五类的卫生机构,包括急救中心、卫生监督所、卫生防疫站等。

二、卫生机构代码

为了便于管理、统计和信息交流,对卫生机构进行编码。本标准规定了卫生机构代码的编制方法。

卫生机构代码由六位数字组成,其中前两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第三位表示市、地区、州、盟,第四位表示县、市辖区、区、旗、自治县、自治旗、特区,第五位和第六位表示卫生机构的顺序号。

例如,北京市朝阳区第一家综合医院的代码为110105010001。

相关标准
GB/T 14798-2013 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规范

GB/T 19174-2003 卫生机构医疗器械管理规范

GB/T 19633-2005 卫生机构感染控制规范

GB/T 19634-2005 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

GB/T 19635-2005 卫生机构医疗用水管理规范